没被按过头,就不算在币商行业出师。第二种就是庄家的黑手。
严格意义上讲,在受害人在被陷入骗局时,因为各种利诱或者胁迫转出交出财产的那一刻,这笔资金就已经属于涉案赃款,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已经属于是犯罪所得,但在实务过程中有很多案件其实受害人的损失并不是在转出资金或者财产后就马上被定义为“赃款”。
! Q3 B( Y" E+ U% x5 C% y) c6 b5 i5 e这有一个官方对资金性质认定的转换过程,也就是在案发这个时间节点,才会正式变为“赃款”。
以各种的资金盘、杀猪盘举例,他们的目的是在将你忽悠的花枝乱颤的情况下,让你陷入高收益骗局,从而不停的吸收资金,待资金池积累的够大后,一夜之间携款跑路。
而这些投资者在他们跑路之前一直以确信的意识形态在看待自己的投资,自然不会去报案寻求GA机关的公力救济挽回损失,而往往从投资者开始实际投资,到跑路去报案,中间有一段时间的案发导致银行账户冻结的过程。
什么查流水审资金,那是你没见过高明的。
那么你只需要想明白一个问题,什么人需要在交易所买币?
赌狗?
干资金盘?
干传销的?
散户炒币?
做合约的?
干项目的?
% Q6 V5 V0 D; O* f! ^% J! [& X8 }洗钱的?
( k* m- U! T- j# P# U9 E看明白了吗?对的,买币的就上面几种人这就是币圈资金的来源,我想你通过刺客的分析应该能明白底层逻辑了。
这就是时间维度上的资金性质的黑白转化,也是这个行业的后遗症、慢性病,保不齐哪天就会有一个案件蹦出来和你产生关联,每一个找你买过币的用户,都有概率变成送你进去的债主和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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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散户也一样,你所出的每一笔U,币商都有可能把你送进去。
rainwang 发表于 2023-8-1 19:188 V" j; ^( F) {5 f9 v
我不搞虚拟币交易,这样就安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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