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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Dubo欠债入室盗窃 驾驶员沦为“阶下囚” [打印本页]

作者: ldwbdde    时间: 2011-9-10 08:04
标题: Dubo欠债入室盗窃 驾驶员沦为“阶下囚”
因迷恋Dubo欠下巨额债务,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铤而走险三次入室窃取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近日,重庆市酉阳县法院对被告人冉非犯盗窃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冉非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冉非原来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本来有个不错工作的他却在朋友的怂恿下逐渐迷恋上了Dubo,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为了Dubo,他将母亲用于治病的钱输掉。身背巨债的他实在找不到钱,冉飞就形成了三更半夜在街上乱转的“习惯”。2011年3月19日凌晨,冉非翻窗进入酉阳县桃花源镇石柱溪13号梁某某家中,将其卧室内的700元现金和一部直板金立手机盗走。4月1日凌晨,冉非翻窗进入酉阳县桃花源镇石柱溪路张某某家中,将其卧室内一部价值5723元的苹果牌Iphone4手机、一台价值2632元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一块价值555元的天王牌男式手表及现金50元盗走。4月5日凌晨,冉非翻窗进入酉阳县桃花源镇阳坤商都2单元3-4陈某某的所租房内,将陈某某的一部5611诺基亚滑盖手机和50元现金盗走。随后,冉非又进入该套房何某的卧室,将何某的一部价值732元的长虹牌直板手机和现金2500元盗走。4月11日,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在冉非位于石柱溪路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
! p! Y& \- W) C# x/ R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冉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冉非犯盗窃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冉非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所盗的大部分财物已退还失主,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作者: happy1919    时间: 2011-9-10 08:55
杯具.....引以为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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